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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生态清淤及湿地修复一期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重新招标) 招标

发布时间:2026-01-30 17:16:00 来源: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项目名称 巢湖生态清淤及湿地修复一期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重新招标)
项目法人 巢湖管理局河道和工程管理处 项目地址 合肥市
立项批文名称 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巢湖生态清淤及湿地修复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复函 项目审批单位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监督部门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代理机构 安徽省江河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交易平台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建立时间 2026-01-30 00:00:00

巢湖生态清淤及湿地修复一期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巢湖生态清淤及湿地修复一期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重新招标)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巢湖生态清淤及湿地修复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复函 (合发改投资[2025]872号)

1.4招标人:巢湖管理局河道和工程管理处

1.5项目业主:巢湖管理局河道和工程管理处

1.6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巢湖生态清淤及湿地修复一期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重新招标)

2.2招标项目编号:2026IFFBZ00110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6IFFBZ00110

2.5建设地点:合肥市

2.6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巢湖西半湖及杭埠河河口位置,其中湖滨湿地位于派河与蒋口河之间湖滨区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底泥清淤疏浚工程,清淤面积约14.16平方千米,生态清淤工程量约406万立方米;(2)底泥固结工程,建成1座底泥处理中心,年处理能力105万立方米;(3)尾水净化处理工程,日处理尾水能力5万立方米,预计产生2418万立方米尾水;(4)湖滨湿地修复工程,包括湿地防护工程和湿地修复工程,构筑湖滨湿地,修复湿地2.73平方千米。

2.7工程概算投资额:37883.15万元

2.8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预计开工日期2025年12月;建设周期36个月

2.9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止

2.10招标范围:对本项目初步设计批复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进行全过程检测(含水下地形测量工作内容)。主要检测范围:对本工程以及所需措施项目和重要施工临时工程的实体和用于工程原材料、中间产品、工程实体质量等进行检查、试验、度量等并将结果与有关标准、设计要求进行比较和判定,出具相关检测报告,检测范围和频率必须满足验收要求。服务费约143.96万元。

2.11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2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同时具有以下(1)(2)(3)项资质:

1)具备测绘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专业类别须包含工程测量海洋测绘

2)具备有效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机械电气和量测4个类别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3.2投标人业绩要求:/。

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4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最多为2家,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办理投标事宜。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4)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外,网上登录、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编制、电子签章、上传、现场解密等工作均由其牵头人负责办理,其他成员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即可。     

3.6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7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13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省水利厅电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系统)或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招标文件的获取。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12-58188516。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5738390。

4.3招标文件价格: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3510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省水利厅电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开标时间:2026351000分。

8.2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11号开标室。

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招标人

   称:巢湖管理局河道和工程管理处

   址:巢湖市半汤路与姥山路交叉口

   编:238000

人:

   话:0551-82372057

11.2招标代理机构

   称:安徽省江河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海棠路185号

   编:230088

人:龚蕾、

   话:0551-65738052/8390,15155158988

11.3电子交易系统

   称: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省水利厅电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

   话:0512-58188516

11.4电子服务系统

   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话:0551-66223830、0512-58188516

11.5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称: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话:0551-66223530、0551-66223680

12.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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