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延安北路(世纪大道-龙华路)、大庆南路(金和路-下穿高速桥)工程设计总承包 | ||
| 项目法人 | 蚌埠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项目地址 | |
| 立项批文名称 | 项目审批单位 | ||
| 监督部门 | 代理机构 | 18355433607、18756518583。 | |
| 交易平台 | 项目建立时间 | ||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延安北路(世纪大道-龙华路)、大庆南路(金和路-下穿高速桥)工程设计总承包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蚌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蚌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变更延安北路(世纪大道-龙华路)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蚌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延安北路(世纪大道一龙华路)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蚌发改审批(2026)36号、蚌发改审批[2025]253号
1.4 招标人:蚌埠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5 项目业主:蚌埠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6 资金来源:政府性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9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延安北路(世纪大道-龙华路)、大庆南路(金和路-下穿高速桥)工程设计总承包
2.2 招标项目编号:BB2026SQGCZ0451
2.3 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BB2026SQGCZ0451
2.5 建设地点:蚌埠市淮上区、高新区
2.6 建设规模:拟建(1)延安北路(世纪大道—龙华路),北起世纪大道,南至龙华路,全长约0.67km,规划红线宽度55米,新建道路、排水、交通、照明、绿化工程等,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2)大庆南路(金和路-下穿高速桥),北起金和路,南至下穿高速桥,全长约0.65km,规划红线宽度50米,新建道路、排水、交通、照明、绿化工程等,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
2.7 项目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约19758.2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约13145.28万元。
2.8 合同估算价:271.04万元。
2.9 设计服务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并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开工前提交通过批复或备案的水保、社稳、环评、安评等全部专题成果。
2.10 招标范围:延安北路(世纪大道—龙华路)、大庆南路(金和路-下穿高速桥)工程设计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勘察测绘、管线调查、水保(包含过程监测及验收)、社稳、环评(包含过程监测及验收)、安评等专题编制等。
2.11 项目类别:服务。
2.1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工程设计资质须满足以下①、②、③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设计资质;
③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3)勘察:工程勘察资质须满足以下①、②条件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4)测绘:具有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专业范围须包含工程测量)。
3.1.2 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注:①须提供有效职称证书;②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包括道路与桥梁、给排水、结构、机电、燃气等专业;③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方人员。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一个单项设计合同金额不低于135万元或单项工程投资额不低于9000万元的市政道路设计业绩(须包含施工图设计内容)。
注:联合体投标的,须联合体牵头方满足。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个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设计经理)身份完成的单项设计合同金额不低于135万元或单项工程投资额不低于9000万元的市政道路设计业绩(须包含施工图设计内容)。
3.1.5 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无。
3.1.7 本招标项目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如下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单位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若投标人因联合体协议中专业工作分工不明确导致与相应资质要求不匹配的情形,将否决其投标。联合体中投标单位的总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承担道排施工图设计职责的单位。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本项目允许分包的部分为:水保(包含过程监测及验收)、社稳、环评(包含过程监测及验收)、安评等专题编制等。
3.4 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获取时间:2026年4月13日17:00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投标人应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登记注册,通过验证后,登录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加投标,则应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交易系统运营单位公布的电话: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0512-58188516。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CA(0552-2078835)。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010-86483801。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代理机构咨询电话:18355433607、18756518583。
4.3 招标文件价格: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5月8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2 开标地点: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本招标项目采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方式开标,具体操作见《蚌埠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8.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8.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
8.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提出投诉。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 蚌埠市)、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bengbu.gov.cn);
蚌埠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engbu.gov.cn);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10.联系方式
10.1 招标人
招 标 人:蚌埠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蚌埠市南湖路1008号国土资源大厦
邮 编:233000
联系人(暨受理异议的联系人):葛飞
电 话:0552-2076233
10.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
邮 编:230092
联系人(暨受理异议的联系人):李灿、夏磊
电 话:18756518583、18355433607
10.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0512-58188516。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CA(0552-2078835)。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010-86483801
10.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0512-58188516
10.5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安徽省蚌埠市南湖路1008号
联 系 人:备案科、监督科
电 话:0552-2072392、0552-3110278
11.其他事项说明
11.1 投标人应使用数字证书(主锁或副锁)获取招标文件、加密投标文件,使用数字证书(主锁)对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到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证书办理窗口,联系电话:0552-2078835。
11.2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避免因网络速度慢或网络拥堵导致系统关闭前无法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获取招标文件,责任自负。
11.3 其他补充事项说明:/。
12.投标保证金账户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办理流程公开
在线提交
办理意见:通过
办理时间:2026-04-13 17:16:59
在线审核
办理意见:通过
办理时间:2026-04-13 17:27:30
累计提交时间
累计办理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