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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淮河中游-江淮分水岭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怀远县)招标公告BB2026HYGCZ0021 招标

发布时间:2026-01-16 17:50:00 来源:
项目名称 蚌埠市淮河中游-江淮分水岭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怀远县)
项目法人 怀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项目地址
立项批文名称 项目审批单位
监督部门 代理机构 13966751766。
交易平台 项目建立时间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蚌埠市淮河中游-江淮分水岭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怀远县)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蚌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同意蚌埠市淮河中游-江淮分水岭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蚌发改审批(2025)162号

1.4 招标人:怀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5 项目业主:怀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组织招标活动)

1.9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蚌埠市淮河中游-江淮分水岭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怀远县)

2.2 招标项目编号:BB2026HYGCZ002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BB2026HYGCZ0021

2.5 建设地点:怀远县境内

2.6 建设规模:蚌埠市淮河中游-江淮分水岭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怀远县),总建设面积约36546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人工造林约2599亩、森林抚育约17357亩、退化林修复约16590亩,12个标识牌等辅助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作业设计和清单等。

2.7 合同估算价7011.481943(项目总投资7548万元,其中清单预算价7011.481943)。

2.8 计划工期:45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蚌埠市淮河中游-江淮分水岭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怀远县),总建设面积约36546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人工造林约2599亩、森林抚育约17357亩、退化林修复约16590亩,12个标识牌等辅助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作业设计和清单等。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林业类或园林绿化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其他要求: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到岗履职。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2021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1个单项合同金额35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类或营造林林业类施工业绩

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要求

3.1.5 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林业类或园林绿化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6 财务要求:无要求

3.1.7 信誉要求:无要求

3.1.8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如下要求:如组成联合体投标,本项目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业绩、人员均以牵头人提供的材料作为评审依据。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管护期3年

3.4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1)若投标单位是中小微企业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若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中有中小微企业的,联合体协议书需明确中小企业承担合同金额不低于40%(其中小微企业承担比例不低于60%),且联合体中的中小微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若投标单位不是中小微企业的,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项目中标后,依据项目特征将项目中的部分工程依法分包给中小微企业(预留中标金额不少于40%金额非主体工程合法分包给中小型企业,并且预留金额中的不少于60%金额非主体工程合法分包给小微型企业),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

注:满足(1)、(2)、(3)任一即可。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6116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投标人应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登记注册,通过验证后,登录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加投标,则应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交易系统运营单位公布的电话: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0512-58188516。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CA(0552-2078835)。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010-86483801。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代理机构咨询电话:13966751766

4.3 招标文件价格: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2610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2 开标地点: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

本招标项目采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方式开标,具体操作见《蚌埠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8.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8.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名称: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

8.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提出投诉。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 蚌埠市)、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bengbu.gov.cn);

蚌埠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engbu.gov.cn);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http://ggzy.ah.gov.cn);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10.联系方式

10.1 招标人

人:怀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址:怀远县榴城路227号

   编:233400

联系人(暨受理异议的联系人):郭海虎

   话:18900528100

10.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现代农业工程设计研究院

   址: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468号易居时代公寓1幢1601室

   编:230031

联系人(暨受理异议的联系人):董睆

   话:13966751766

10.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交易系统运营单位公布的电话: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0512-58188516。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CA(0552-2078835)。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010-86483801

10.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0512-58188516

10.5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怀远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址: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禹都大道501号

人:-

   话:0552-8058029

11.其他事项说明

11.1 投标人应使用数字证书(主锁或副锁)获取招标文件、加密投标文件,使用数字证书(主锁)对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到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证书办理窗口,联系电话:0552-2078835。

11.2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避免因网络速度慢或网络拥堵导致系统关闭前无法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获取招标文件,责任自负。

11.3 其他补充事项说明:

12.投标保证金账户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办理流程公开

在线提交

办理意见:通过

办理时间:2026-01-16 11:24:17

在线审核

办理意见:通过

办理时间:2026-01-16 17:26:20

累计提交时间

05小时464

累计办理时间

06小时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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