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项目:承包境外市政公用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凭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承包工程资格证书经营)。 市政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公路施工,给排水工程,园林绿化,土石挖填,场地平整,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旧房、危房拆除(以上项目凭资质证经营);河道保洁、道路保洁服务,亮灯工程养护;各种特种降排水、地基基础处理、公路路面工程、公路路基工程;批发、零售:建筑设备、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金属材料、五金、交电;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